长沙天泰本地调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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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Q:
一、婚前的房子加上女方的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在婚前房产中增设女方姓名,是否意味着该房产转变为夫妻共有财产?
该房屋若在婚前购置而得,婚后于房地产权属证书上增列女方姓名,可视作配偶双方对于某一方个人财产所有权的处置方式得到了重新的约定,因此,此举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假如房地产权属证书上已记载了另一方的名称,则这名人士便对该房屋享有相应的产权比例。
然而,在此类情况下,分割房产时并不能保证一定会得到二分之一的权益。
至于如何进行分割,双方如果曾达成过共识,那么将按照约定来执行;反之,若未曾有所约定,则需结合各方面因素,包括当事人各自对该房产所做出的贡献等进行综合考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后房子加名是否就一定是共同财产?
婚后在房子上加名通常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房产是婚后购买且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该房产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体现了在婚姻关系中对双方权益的平等保护。但需注意,如果有明确的书面约定表明加名只是一种形式,房产的归属另有约定,那么就可能不按照共同财产处理。总之,一般情况下婚后房子加名视为共同财产,但具体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来确定。
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及分割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分割时,原则上平均分割。双方协商一致的,也可按协商结果分割。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总之,认定和分割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需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综合判断,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婚前房产加名是否成共有财产?婚前购置的房产,婚后添加女方姓名,可视作双方对个人财产约定的重新安排,因此,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加名意味着共有产权,但分割时不一定能获得二分之一权益,需根据双方约定或综合考虑贡献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