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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私家侦探:离婚房子还没有还完贷款可以卖吗
浏览量:85   发布时间:2024-12-12
离婚房子还没有还完贷款可以卖吗

一、离婚房子还没有还完贷款可以卖吗

在离婚过程中,尽管房屋尚未偿清贷款,依然有可能进行销售,然而具体流程较为繁琐。这其中包括获得贷款银行的明确许可,以及按要求办理相应的手续。若夫妻二人就此房产达成共识,决定出售的话,那么所产生的收益应依据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决予以合理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离婚房子还在还贷款怎么办

离婚纠纷中未还清按揭贷款的房产处理分协商和法庭裁决。若双方协商一致,可按协议,如一方还贷获产权,另一方获赔偿。协商不成法庭会权衡双方经济实力、子女抚养等判定归属和债务承担。一般获房一方还款并给另一方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离婚夫妻之间的债务谁承担

在进行离婚手续的过程中,夫妻间涉及到的债务责任应该依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出相应安排。如果这笔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二人都将共同负担债务的偿还义务。通常情况下,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含了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债务协议,或者是在夫妻一方对另一方进行法律承认后产生的债务,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自己的名义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

然而,如果是夫妻中的某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自己的名义产生的债务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这部分债务就不能被视为夫

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这笔债务实际上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和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离婚时房子未还完贷款可以卖,但手续相对复杂。需要取得贷款银行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出售该房屋,所得款项应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进行分配。